梨园春色阅不尽******
图①:川剧《樵子口》剧照。
广西戏剧院供图
图②:越调《收姜维·三传令》剧照。
广西戏剧院供图
图③:粤剧折子戏《未央宫》剧照。
广西戏剧院供图
图④:沪剧《双看灯》剧照。
广西戏剧院供图
数据来源: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陇剧、秦腔、越调、采茶戏……近日,2022年全国地方戏精粹展演在广西民族剧院剧场举办,来自21个省区市的43个艺术院团齐聚一堂,轮番演出48个经典剧目(折子戏),涵盖40个戏曲剧种。此次展演由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共同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承办。这是继2012年以来,全国地方戏精粹展演的第二次举办,生动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的成果,呈现梨园戏韵的灿烂多彩。
致敬经典
好戏连台
广西民族剧院,鼓点铿锵,大幕缓缓拉开,全国地方戏精粹展演正式开始。婺剧武戏专场上演,演员们精彩的绝活儿引得台下阵阵喝彩,观演高潮迭起。
为期一周的展演里,婺剧《火烧子都》、秦腔《潞安州》、南昌采茶戏《秧麦》、唱剧《春香传》、北路梆子《打神告庙》……轮番上演的剧目,流派纷呈,特色鲜明。生旦净丑,唱念做打,梨园春色阅不尽,丝竹相和有余音。
据介绍,本次展演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旨,集中展示一批凝聚表演艺术精粹、彰显古朴传统特色、坚守艺术本体的经典戏曲作品,尤其注重戏曲绝技绝活的发掘展示,鼓励地方特有剧种和稀有剧种的精彩亮相。一出出经典剧目,令戏迷大饱眼福。
除了演出内容尊重传统,演出形式也尽可能回归传统。
引人注意的是演员不戴麦克风。两层楼的剧场,演员们或雄浑沉稳、或清丽婉转的嗓音要响彻剧院,考验着声音的真功夫。
如此安排,也是为了激励演员打好基本功。“练功一天不可荒废,一天不练自己知道,两天不练同行知道,三天不练观众知道。”甘肃省陇剧院业务演出部主任史志军说。此次,甘肃省陇剧院带来陇剧《司文郎·闯狱》,演员精彩的甩发绝活儿赢得阵阵喝彩。
“中国戏曲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它反映的是民族的气质与个性。”中国艺术研究院戏曲研究所所长王馗介绍,此次参演的40种地方戏中,有许多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反映了我国戏曲之多元,文化遗产之丰富。
线上展演
文化惠民
台上,演员们唱得用心、演得卖力。台下,戏迷如痴如醉。“我喜欢黄梅戏,也想看看其他戏曲,现场感觉很震撼。”23岁的覃仙玉在南宁读大学,此次提前买票,连续看了两天演出。
市民杨周全特意带着老人和5岁的孩子一同来看戏,“单场演出票价为30元或50元,用文惠卡买还打折,很划算。”
“这次来看戏的年轻人很多,还有大人专门组织小朋友来看戏。”广西戏剧院票务工作人员黄颖春介绍,还有许多专门从外地赶来的戏迷,“有观众从吉林过来,第二天就回去,只为专程看一场开幕演出。”
为了增强戏曲艺术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展演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渠道,所有剧目均通过文化和旅游部“文艺中国”视频号等平台进行线上直播。此外,展演还邀请了一批戏曲领域的网络达人,制作精彩的短视频线上发布。其中一则桂剧《打棍出箱》片段获得众多点赞,网友留言“民族瑰宝”“真是妙不可言”。
热烈的观演互动,拉近了传统戏曲与现代生活的距离。“通过短视频等更贴近现代观众的叙述方式,能更大程度地吸引网友尤其是年轻观众的注意。”广西戏剧院宣传科副科长李晓雨说。
为了保证这场戏曲盛宴的顺利举办,承办方广西戏剧院积极做好保障工作。“这是戏曲人的一场盛会,大家期盼这一天太久了。”广西戏剧院院长龙倩说,在广西文化和旅游厅的支持下,剧院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演出,“每个人都在尽最大努力,这也是我们戏曲人一贯传承的精神。”
培育人才
薪火相传
两名演员手持棍棒,一棍下来,主角瞬间避开蜷身入箱。再一棍,主角弹出,挺身躺在箱上,如此反复几次,看得人惊心动魄——桂剧《打棍出箱》的一幕,亮出了该剧种的经典绝活。
“我多年前看过一次桂剧《打棍出箱》,但这次演出更加精彩,单提入箱的后空翻和在箱子边旋转着甩发,这些动作难度很高。”中国戏剧梅花奖得主、国家级非遗淮海戏传承人魏佳宁说,“不同地方戏的唱腔、念白、表演技巧不同,可以借鉴人家的技法绝活。”
赢得满堂喝彩的背后,是演员千百次的摔打历练。
“有一次进箱子时不小心磕在了边缘,但因为演出时整个人高度兴奋,完全没觉得疼,就继续演。”《打棍出箱》的演员王培只有20岁,面对高难度的动作,坦言也会感到紧张,但如今他已经能够担当“挑大梁”的角色。
记者了解到,本次参加展演的演员全都小于45岁,领衔参与的演员平均年龄只有34岁。川剧《樵子口》主演白孟迪只有19岁,已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戏曲表演)一等奖。28岁的山东省临沂市柳琴戏传承保护中心二级演员郭琦,在媒体见面会时现场清唱了一段“弹舌花腔”,展现出扎实的基本功。
古老戏曲薪火相传、代代接续,离不开新鲜血液的不断注入。“我们要求每个年轻演员能演3场大戏、5出折子戏,非遗传承人必须带一名青年演员。”龙倩介绍,广西戏剧院下辖剧团倡导“以戏带功”的方式培养青年,让演员在演出实践中不断成长。
“我们这次还专门带了20名年轻团员参观学习。”福建省泉州市高甲戏传承中心副主任陈娟娟说,“年轻人综合素质更强,沟通能力更好,更能传播好地方戏曲。”
郭琦此次演出的是柳琴戏《拾棉花》,她师承中国戏剧梅花奖获得者王晓红。作为王派第六代传人,除了继承前辈的招式,郭琦对角色也有自己的思考,“我饰演的玉兰勤劳淳朴可爱,一招一式都要大方成熟。”
本次展演还评选出“2022年全国地方戏精粹展演表演艺术传承英才”荣誉,鼓励青年演员继续做好地方戏传承工作,彰显新时代戏曲人才守正创新、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弘扬。
坚 守
地方戏要走得更远,培养观众是必由之路。不断打磨提升演出品质,用优质演出吸引观众;降低观演门槛,让更多热爱戏曲的观众看得上戏;积极开展文化惠民活动,让演出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10年来,广西戏剧院开展文化惠民演出4100余场,观众达313.8万人次,面向学生的义演活动取得突出效果,许多青少年表现出对戏曲浓厚的兴趣。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一代又一代戏曲人的坚守,也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我们有理由相信戏曲的未来会更加光明。
——广西戏剧院院长龙倩
热 爱
高甲戏是闽南地方戏曲剧种之一,至今已有300多年历史。这次泉州市高甲戏传承中心参加展演的是喜剧《连升三级》,这部剧自1958年创排以来常演不衰,曾走进乡间、走出国门,收获许多好评。这些年在国家的支持下,我作为非遗传承人陆续带了3批徒弟,最看重的就是演员对艺术的纯粹追求。我们的演员以一群热爱戏曲的年轻人为主,团内氛围也很融洽。热爱是戏曲发展的沃土,一群热爱戏曲的人聚在一起才能演出观众都爱看的戏。
——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高甲戏传承人陈娟娟
传 承
越调流派众多,表演艺术家申凤梅创立的“申派”擅演三国戏,以女生饰演男角。我是“申派”第三代传人,也是中国戏曲学院首届越调表演学士。前辈塑造的诸葛亮形象,有的儒雅亲和,有的潇洒朴实,申凤梅的唱腔和念白就融入了京剧表现手法,独具一格。而我的个头较高,扮演的诸葛亮又多了几分庄重。师父常以申凤梅的话教导我们:学我者生,像我者死。戏曲艺术的发展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不断突破,在传承与创新中得到更多生命力。
——河南省越调艺术保护传承中心演员胡红波
(本报记者 祝佳祺采访整理)
套路多多,购房纠纷如何“有效维权”?******
人民网记者 孙红丽
近期,中央层面多部门发文定调房地产市场,并作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提振了房地产市场信心。
买房置业是老百姓重要的消费需求之一。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住上更好的房子,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不可或缺。然而实践中,消费者在买房过程中可能遭遇种种套路,一旦交了定金买了房,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比如,卖房捆绑销售装修升级包、精装交付货不对板等。这种时候,消费者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
被“虚假宣传”误导,开发商规避责任怎么办?
近日,来自南京的网友向“人民投诉”平台反映,南京某楼盘在销售时,将小区主大门和会所一楼及景观作为重要宣传卖点,以高于周边楼盘3000元左右每平方米的价格售卖,很多消费者都为了景观买单。但购房完成后,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之前宣传的卖点全部变为其他功能区,且未做任何明确告知。小区景观遭到破坏,实质上房产溢价已经消失,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
在消费者购买一手房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通过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对楼盘及样板房进行宣介。有的开发商还会草拟类似“售楼书、广告、宣传资料不构成要约,不属于交付标准,不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以正式合同为依据”的条款。那么,这些宣传和介绍是否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无权单方在合同中规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不构成合同内容。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另外,业主如何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遭遇开发商虚假宣传后又该如何维护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副主任谢龙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维权主要的依据是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宣传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法律上定性为要约邀请,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但是,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以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承诺,并且这说明承诺具体而且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都有重大影响,那么它就构成了要约。”谢龙说,这种情况即使是没有写到合同里面,它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这些说明和承诺,那么消费者也可以据此作为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举例来说,消费者在售楼处选购商品房时,宣传单上注明的房屋实际可使用面积是约86平方米,实际交付面积却不足80平方米。如果通过宣传资料和其他的相关证据能够看出开发商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作为卖点,从而吸引消费者签约购买,那么可以认为,这个宣传内容构成要约。
谢龙建议,业主需要收集保全相关购房证据,譬如楼书、户型图、小区平面图等宣传资料,或是通话录音、现场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利用“补充协议”加重业主责任怎么办?
“多签了2份《补充协议》,收房时间变了,物业费涨了……”天津某楼盘业主向记者反映,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差异巨大。在购房合同基础上添加的补充协议,加重了业主的责任,规避了开发商的责任。
实践中,经常有开发商利用其在房产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在与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要求购房户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多处变更、修改、增加原合同中的主要约定事项。
谢龙指出,这种情况会导致正式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失效。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补充条款要高于合同条款,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对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充分理解。”谢龙表示,开发商有义务充分说明每个条款的具体内容,消费者也可以拒绝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同时,从法律上来说,一些对消费者特别不公平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当然,具体要根据条款内容来判断。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姜超峰律师提醒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时要看清其中存在的陷阱,如涉及到交房时间,建议购房人在签补充协议时要明确、细化这些条款,对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和影响程度有一个明确的约定。
不得不选的捆绑装修,真的合理吗?
在一些地区新房限价的背景下,很多楼盘特别是热门楼盘通过推出装修升级包这样的方式,变相进行组合销售。
去年九月,李先生在北京望京片区看中了一套面积126平米的新房。打算交定金时,销售人员告知,除了首付款,还要准备好买“升级装修包”的钱,否则房子就无法购买。几经协商未果,李先生只能无奈同意。
无形中增加了一大笔支出的李先生很是郁闷,强制买卖装修升级包是违规行为吗?
谢龙对此解释,从法律规定看,任何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都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发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销售装修升级包这种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意愿,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虽然拥有拒绝的权利,但是实践中,面对不接受就不购房的情况,消费者仍有购房意愿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购买装修升级包,要看开发商能否正常给消费者开具正规的发票。如果不能,说明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那么消费者就可以去举报。”谢龙表示。
姜超峰认为,装修升级包从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合理性还是有所欠缺。商品房买卖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欺诈、故意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合同是有效的。
对于不买装修升级包就无法购房的情况,姜超峰建议,购房者若购买捆绑装修的房子,为了自身利益,应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装修品牌、价值标准等,以及如未能达到约定的标准,开发商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精装修货不对板,如何解决?
2020年9月,河北保定的王女士在市内某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精装修期房。交房后,发现不仅精装修房与样板房相差甚远,还存在窗户关不严、墙面不平整等问题。尤其是卫生间的瓷砖,很多是空的。
精装修房屋货不对板、缩水、漏水、减配……业主可以主张哪些权益?面对开发商“样板间仅供参考,最终交房以合同约定为准”“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业主该如何有效维权?
姜超峰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分两种,一种是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可能有危险性,入住后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等,消费者可以拒绝,甚至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些非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责任、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
“‘享有最终解释权’这句话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谢龙称,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开发商事先制定并重复使用的,而格式条款一定要基于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出现争议,应该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也就是要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姜超峰说,装修样板房对消费者买房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它可以构成合同要约。如果开发商明确提示消费者,样板房不是最终交付标准,开发商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注明属于开发商赠送,则也要符合赠送的要求,比如品牌、材质等,否则开发商同样可能构成违约。